各学院: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规定(修订)的通知》,现将做好我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籍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留学籍对象
在校本、专科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在去部队前应办理保留学籍申请,及时提交《长春工业大学学生保留学籍审批表》,没有办理保留学籍申请的,学校按照旷课处理,责任自负。
二、保留学籍程序及要求
(一)参军入伍本、专科学生联系辅导员老师,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二)在离校前必须提交《长春工业大学学生保留学籍审批表》(附件1)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批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申请保留学籍理由”应填写:"本人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申请人、家长签字(手工签字、直接电脑填写不限)。
(四)持《审批表》到所在学院找辅导员、主管领导(副书记)、教务秘书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学生处审批,附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审批表》提交后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参军入伍没走成的,务必及时联系学生处撤销保留学籍申请,联系辅导员立即返校上课。
三、提交《入伍通知书》
参军入伍学生应向学校提交《入伍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拍照片发送至学校指定QQ邮箱692079241@QQ.com房老师。
四、退役后复学
(一)复学
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未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想获取毕业证书,退伍后须回学校办理复学手续继续学习。原则上应在学校开学一周内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身份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学生处(南湖校区综合楼六楼)办理复学手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的需联系学生处或所在学院,说明原因。
(二)毕业
上半年(3月份)被批准入伍的2026年6月应届毕业生,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设计和毕业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
五、直升士官或考取军校的学籍办理
服役期限一般为两年,服役两年后直升士官或考取军校的应与学生处联系,提供部队相关证明,学校继续保留其学籍;退役后不想回学校复学继续学习的应及时与学院或学生处联系办理申请退学手续。
六、服役期限一般为二年,对期限已满未复学学生,辅导员老师应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上报学生处,学籍及时处理。
学校负责人:学生处房老师办公电话0431-85717106,13596050585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
注:若因各种原因参军入伍没走成,务必及时联系学生处将其保留学籍申请撤销。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