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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02 浏览次数:

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努力将高校建设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2017年4月28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在新发宾馆举办了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会。全市高校共推荐了26名优秀大学生、22名优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9个优秀班级参加评选。经过一天紧张激烈的竞选和公平公正的评选,经长春高校学生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对评选结果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后,最终确定了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含提名)、“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含提名)、 “十佳班级”的当选对象。现将当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按得分排名)

刘皓帆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财务管理)2013级

辛宇咛 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任继学教改实验班2013级

孟祥波 长春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140105班

朱丹炜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国际政治2013级

林美彤 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1305113班

刘瑞佳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分院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2014级

高 旦 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中药学2013级

阿茹汗 吉林建筑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工程131班

周辰泽 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国际会计1413班

贺子君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1442班

二、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蔡 昊 吉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董雅致 吉林农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文军 长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门瑞雪 长春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谢明辉 吉林建筑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苗 晶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马东辉 长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常 伟 长春财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刘春宇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赵 明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

三、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班级”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71201班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电气2014级6班

长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406111班

吉林农业大学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013级4班

长春工业大学信息传播工程学院131402班

长春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14级康复治疗班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407双语实验班

长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4级生物科学一班

吉林工商学院财税学院财政学14401班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ACC奥迪订单班

四、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李龙翔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西方语学院西班牙语2014级

刘 菁 长春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水文1341班

张乘辅 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广告学2014级

魏锡铜 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竹笛2013级

赵园园 吉林体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事业管理2014级6班

刘芷豪 长春财经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会计学1401班

温忠斌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福祉学院城市管理2013级

袁 菁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艺术设计系环境设计2014级3班

蒋立恒 长春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2014级

王映森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2013级

五、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名奖

李亚员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王 超 共青团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书记

赵彦双 吉林财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纪 晨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孙多权 吉林体育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高 楠 吉林工商学院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

郭 成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高闻璐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团委副书记

赵良富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

魏佳娟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根据《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方案》,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和当选对象事迹的真实性,维护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选工作的影响力与公信力,市高校工委决定面向全市高校进行公示,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进行广泛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对以上学生、教师和班级是否符合“十佳”评比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市高校工委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427室

邮编:130041

举报电话:0431-88776231

短信举报平台:13604337528 17767753103

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

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