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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

各普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高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指导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吉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9月。

三、参评范围

2015年1月至今,高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四、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各高校推荐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篇。其中,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论文数量不超过各校推荐论文数的1/3。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五、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

请各高校将参评论文连同《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和《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于2016年8月20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fudaoyuanyanjiuhui@163.com。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于8月20日前报(寄)送至:吉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办公室。邮编:130024。论文不须寄送。

2.评审与表彰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参评论文进行认真评审。由省教育厅公布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3.奖项设置

此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篇。

六、相关说明

1.各高校推荐论文要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质量不高的论文一律不要推荐申报。

2.报送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吉林省教育厅

联系人:乔东升 联系电话:0431-88904050

2.吉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联系人:常睿 0431-85098702 0431-85099705

附件:1.《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2日